江苏719家药店可回收家庭过期药品

发布日期:2025-01-23 00:06    点击次数:167

转自:上观新闻

药品安全,关乎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随着家庭备用药品的增加,过期药品问题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联合举办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即日起三个月内,全省13个设区市共计719家连锁药店可回收家庭过期药品。

回收药店挂上了显眼的横幅

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医药新零售分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零售总经理曹宗华告诉记者,过期药的危害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药品过期后,质量发生变化会失去治疗作用,使用后可能贻误病情;第二,药品里的化学原料如果处置不当会对环境产生危害;第三,有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回收药物进行再包装,“回流药”危害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家庭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应作为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实施分类收运处置。近年来,在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渠道的同时,江苏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着眼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相关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跨前一步,在探索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便民化、常态化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展开剩余45%

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由省药监局指导、省医药商业协会联合省执业药师协会共同举办为期三个月的江苏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全省13个设区市共计719家连锁药店,即日起面向居民家庭和个人回收过期药品。回收点将配备专门的回收箱和回收记录表,确保过期药品的安全存放和记录。活动结束后,收集到的过期药品将统一妥善处置。各回收点信息将通过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渠道面向公众发布。

工作人员正为居民登记回收过期药物。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于萌介绍,本次公益活动,旨在提高居民药品安全意识及对过期药品处理的认识,引导公众养成定期检查、合理存放、及时清理家庭过期药品的好习惯,减少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现象,促进家庭过期药品的科学回收与合规的后续处置,防止药品回流,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通讯员 苏耀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杨彦

实习生 刘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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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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